第一篇:工作计划管理办法
各事业部、职能部门月工作计划管理办法
为使公司各部门工作有目标、有计划地开展工作,努力达到“职责明晰、目标明确、管理到位、不留空白”之目的,充分体现“工作有作为,过失有承担”的效果,特制定本管理办法。
一、总经办为各事业部、各职能部门月计划的收集和跟踪部门;
二、任何部门都要按照本办法要求,如实、不漏项填写内容,并按照规定时间和上报程序及时上报;
三、上报程序:部门负责人填写计划表(签字)→上报公司总经理(签字)→交总经办备案跟踪;
四、上报时间:每月28日上报下月计划;
五、各事业部、职能部门负责人应将月计划分解到每周,并积极配合总经办工作,如实向总经办反映工作计划执行情况;
六、总经办在跟踪计划上报时间过程中,对执行不力的部门负责人进行处理;
七、以上未做到的,每项每次对部门责任人处罚200元;
八、在计划实施过程中,“主要业务、工作”一栏中,未按照计划时间完成时(特殊情况未完成时,应及时向总经办说明原因),对部门负责人处罚500元;“日常工作”一栏中,未完成时,对部门负责人处罚300元。
九、本办法自2014年月日起执行 。
附:《月份工作计划表》
第二篇:工作计划管理办法
东莞市振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
振源行政发20140301002号
工作计划管理办法
……此处隐藏6883个字……归口管理部门公布修正意见及修正后新的计划。六、工作计划考评
1、各单位应保证和维护工作计划的科学性及严肃性,工作计划下达后,各
责任部门应严格按照工作计划的要求开展工作。
2、考核部门每月对各单位工作计划的编制质量、报送时间和工作计划完成情况、完成质量等进行综合评价。工作绩效评价细则见下表:
① 考评分采取百分制,总分100分,各项目汇总得分即为该单位当月月度综合考评得分。 ② 所有评分项目均扣减后计正分,每项分数全部扣完后不再扣减。
③ 《公司工作计划》考核将直接与成员公司总经理定性绩效奖励挂钩,《部门工作计划》考核将直接与部门经理定性绩效奖励挂钩,定性绩效奖励根据公司有关薪酬制度发放。
3、《部门工作计划》考评小组由公司自行确定,公司企管部为于每月10日前公布上月《部门工作计划》综合考评得分,并予以通报。
4、总部企管部会同财务中心、秘书室及主管领导组成考评小组对《公司工作计划》进行考评,于每月10日前统计上月《公司工作计划》综合考评得分,并在总裁办公会内予以通报,以及上报各成员公司董事会。
七、资料保管
总部企管部负责在考评结束后三日内将《公司工作计划》《工作计划考评表》、
整理后移交总部资料室。各公司企管部负责在考评结束后三日内将《部门工作计划》、《工作计划考评表》整理后移交公司资料室。
八、附则
1、本办法自2014年1月 1日起生效并执行。
2、本办法的解释权属总部企管部。
九、附件
1、《工作计划》
2、《工作总结》
3、《工作计划考评表》